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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方父母治病而借款的,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2020-11-6 14:52:20      点击:

    小王和小吴在婚姻存续期间,小王父亲因生病需要一大笔医疗费用,因经济紧张,小王瞒着小吴向其朋友借款10万元给父亲治病。现小王与小吴感情破裂,向法院起诉离婚。小王要求小吴承担婚内给其父亲治病的10万元借款,但小吴认为这笔款是小王自己私自借款,其不知情,不应承担该笔债务。那么,一方未父母治病的借款,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呢?

    律师解答: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法发[1993]32号)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本案中,小王瞒着小吴向其朋友借款10万元用于其父亲治病,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吴应承担该笔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