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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程序(必读)

2020-11-5 10:08:01      点击: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起诉离婚。我们经常在电视上看到一方起草了离婚协议,在家给另一方签字,这样就离婚了,但实际上这种双方签字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离婚,这种签字在法律上是不认可的。那么,法律上规定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手续呢?

    1协议离婚必须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协商一致,没有任何分歧。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则无法协议离婚。

    2、若双方协商一致,首先起草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建议由专业律师代书,可以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离婚协议书要准备三份,到任何一方户籍民政局当着工作人员的面签字。

    3双方一起到民政局婚烟登记办公室,需要同时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囗本、结婚证原件、一寸单人照片两张(当场照相也可以)。身份证、户口本缺一不可。若离婚证只有一本或者全部遗失,一本可以办理,两本都遗失可到原登记机关开具证明。

    4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填写一些表格,工本费20元左右。 

    5、民法典于202111日开始实施,增加离婚冷静期,则夫妻双方协商准备上述材料,一起向民政局递交离婚登记申请,需等待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向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冷静期届满后,在接下来的三十天日,双方要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如果在这第二个三十日内,双方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