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合肥离婚律师 网站
财产约定
    无分类
联系我们
你的位置:首页 > 财产约定

离婚时公产房怎样分割

2019-3-29 9:20:09      点击:
关键词: 公产,分割,离婚
     热点推荐: 离婚诉讼费离婚析产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离婚协议书怎么写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在过往,单位职工可以分到一套所有权在单位或组织的房产,我们称之为公产房。
     而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有可能由于公产房的分割产生题目。
     那到底夫妻离婚时公产房怎样分割呢?律师365小编收拾整顿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离婚时公产房如何分割(一)对于夫妻离婚对于房产的分割题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题目的解答》的有关划定符合以下情况下的房产,双方均是可以主张承租权的: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3,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4,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5,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6,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7,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归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8,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9,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二)对于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应依照下列原则予以处理: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2,男女双方在平等前提下,照顾女方;3,照顾残疾或糊口难题的一方;4,照顾无过错一方。
     二,公产房的继承题目建设部的《城市房屋租赁治理办法》划定: "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公有住房承租权的取得是有一定法定前提的,特别是原承租人死亡时,承租权并不能像其他可继承的财产权一样合用《继承法》的划定来继承。
     但对于符合承租前提的承租人要变更承租人姓名延续承租的,经由住房部分同意是可以变更的。
     对于公产房,不管是个人仍是夫妻,此时拥有的仅仅是使用权,也就是承租权。
     若是夫妻离婚的话,是不能就该公产房要求入行分割的。
     因此,"离婚时公产房怎样分割”的题目也就不存在。
     但是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主张对公产房的承租权。